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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5月招聘25名新闻采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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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3 22:08:51


根据鲁山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鲁山县融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办【202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鲁山融媒体中心新闻采编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新闻采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含大专)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全媒体记者25名。其中出镜主持记者6名、文字视频采编记者19名。

(一)出镜主持记者6名

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播音主持类、艺术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省以上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含)及以上证书或播音主持从业资格证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佳,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节目营销、策划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视频拍摄和剪辑功底,有播音主持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文字视频采编记者19名

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中文文秘、新闻编辑类、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影视制作、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具有一定的视频拍摄水平,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策划能力,能胜任稿件的策划、采写、编辑等,具备优秀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媒体机构从业经历,有新闻、专题作品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信息、线上报名、线下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鲁山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1日18:00时。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确认的方式进行。

1.线上报名

考生可关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鲁山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查看本次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好报名表后,与个人材料扫描件(见线下现场确认事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并发至指定邮箱:lshrsip@163.com。线上报名需将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报名材料依次编号,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

2.线下确认

(1)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供以下报名材料:①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职业资格证、相关证书、获奖证书;④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⑤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工作任职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⑥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现场确认地点为:鲁山县产业集聚区南区鲁山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二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时间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咨询电话:0375-3379089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一致。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招聘工作相关进度通知,将及时发布于鲁山县人民政府网、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鲁山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公众号,请考生积极关注。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或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于报名结束后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被通知领取准考证,进入笔试程序。

2.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与面试

1.笔试

(1)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条件要求,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业务知识、新闻稿件撰写等相关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鲁山县人民政府网、鲁山简报公众号、云上鲁山客户端、鲁山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4)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由第三方机构与招录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并派往用人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录取后服务期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五、薪资待遇

按照“政府用工,财政保障,购岗性质,合同管理”的原则,工资由县财政统一保障,由县融媒体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发放。录用人员综合工资为3600元/月/人,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等,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转正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5051205

2023年5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nls.gov.cn/contents/33921/364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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